金发科技华中新材料园区项目 (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我公司组织对发科技华中新材料园区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现金发科技华中新材料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金发科技华中新材料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
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莲湖路28号
建设单位: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验收范围: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92428.81m2,建设5栋2层的生产车间(含一个实验室、一个注塑车间)、5栋2层框架结构的仓库、2栋7层倒班楼、1栋2层职工食堂及活动室。一期工程建成后,生产车间拟布置65条生产线,配套建设20套新型泡沫式净化装置及20台滤筒式除尘器及一个处理能力500m3/d污水处理站。本期验收范围为3栋2层的生产车间(含一个实验室、一个注塑车间)、3栋2层框架结构的仓库、2栋7层倒班楼、1栋2层职工食堂及活动室及一个处理能力500m3/d污水处理站, 23套(3套大型、20套小型)新型泡沫式净化装置及8台滤筒式除尘器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5日~2月27日
联系人:彭孙兵 联系电话:027-69907223
附件1:金发科技华中新材料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金发科技华中新材料园区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验收组意见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